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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做?

離婚3.01W

      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難以維持,想要趕緊結束婚姻關係,可以自己簽訂離婚協議書,關於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共同財產的分割需要明確清楚。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一方存在反悔的現象,那麼離婚協議書需要作出更改。

變更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做?

      在更改離婚協議書之前,需要先確定夫妻雙方是否已經領取離婚證書。如果已經辦理的話,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離婚證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來説,任何的一方都沒有權利變更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如果雙方因為某些內容協商之後達成一致意見,或者是一方發現協議中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況的,可以向法院要求,變更協議的內容。

      如果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話,可以在協商之後更改協議的內容。在達成一致意見之後,重新簽訂一份新的離婚協議書。

      如果雙方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後仍然還要離婚的話,可以去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辦理離婚手續的話,需要攜帶下列所述的材料:

      1、雙方的居民户口本;

      2、雙方的身份證;

      3、雙方的結婚證書;

      4、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協議內容需要包括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共同財產以及債務的分割和承擔等;

      5、雙方二人的兩張2寸的彩色正面照;

      上述就是如果變更離婚協議的介紹,但是不是任何的協議都可以變更,只有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才可以自己隨意變更。因為夫妻之間涉及的問題比較的複雜,如果需要的話,最好還是尋求一個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