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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受賄罪,受賄罪侵害的法益是什麼

什麼是受賄罪 受賄罪侵害的法益是什麼

某些行為之所以會被認定構成犯罪,主要是因為侵犯了法律保護的一些法益,而對於這樣的行為,同時情節比較嚴重或者數額比較大,所以最終才被認定構成了犯罪。而《刑法》中規定的不同犯罪侵害的法益不太一樣,那其中受賄罪侵害的法益是什麼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受賄罪侵害的法益是什麼

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即職務的廉潔性。

二、什麼是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三、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後者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

2、兩者的立案標準不同。前者的立案標準為,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後者的立案標準為,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四、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個人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這是一個具體的數額標準,只要行為人個人受賄的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應當立案偵查。

(二)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畢竟很多時候受賄都是幫助他人謀取了非法利益。而在司法實踐中,單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領導決定形成的,只要該領導者決定後實施的受賄行為是以單位名義進行的,並且非法利益也歸單位,就應認定為單位受賄罪。如果是單位成員(主要是領導)假借單位名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但把財物佔為己有的,則應按個人受賄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