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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受賄罪,受賄罪判多少年?

什麼是受賄罪,受賄罪判多少年?

受賄罪作為刑事犯罪的一種,其具體量刑標準是根據實際情況的嚴重程度來判斷的。法院在判決相關案件時,一般根據受賄金額的大小來判斷相關情況,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受賄罪判刑的有關問題。

 法院在對受賄罪進行判決時,一般會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標準如下:

1、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l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矛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贓又枉法;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賄後又參與、支持其他犯罪活動:訂立攻守同盟,銷燬罪證,拒不坦白退贓;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受賄等。情節較輕,一般是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沒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沒有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後坦白交待事實經過,並退了贓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現等。

5、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有什麼不同:

認定受賄罪時,應正確區分單位受賄罪與受賄罪的界限。單位受賄罪也是通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來實施的,很容易與受賄罪相混淆。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受賄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財物,要歸單位整體所有,即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為單位帶來了非法利益;而受賄罪是收受的財物歸被受賄人個人非法佔有。

2、單位受賄罪是在單位意志支配下,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受賄罪則是國家工作人員在自己個人意志支配下,為謀取私利而進行的。

司法實踐中,單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領導決定形成的,只要該領導者決定後實施的受賄行為是以單位名義進行的,並且非法利益也歸單位,就應認定為單位受賄罪。如果是單位成員(主要是領導)假借單位名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但把財物佔為己有的,則應按個人受賄罪處理。

總之,區分好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的區別在很多情況下是有很重要的意義的,一般,如果遇到此類問題時,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傷害。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然,具體量刑標準可以根據律師的判斷來進行確認。


標籤: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