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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上訴還需要多長時間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判死刑上訴還需要多長時間

死刑,依據法律相關規定,是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剝奪一個犯人生命的刑罰,是最古老也是最嚴厲的刑罰。

在中國,死刑分為死刑並緩期2年執行(死緩)與死刑並立即執行兩種死刑判決。

在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後,死刑的執行日期被大大延長了。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為例:

在死刑的判決宣告以後,自犯罪分子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決書的時間是五日。

因此,死刑犯實際上有15日的上訴期。

如果死刑犯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上訴期滿之日起,3日內,作出死刑判決的法院把相關的材料上報至上一級人民法院。

在受到中級人民法院的材料後,高級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序合法的情況下,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核准的裁定。這個期限法律上沒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對全案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死刑執行的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死刑執行命令,逐級送達至執行死刑的法院。在受到死刑執行命令後七日內,由該法院執行死刑。如果該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作出的,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