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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證據的司法鑑定特點是什麼?

電子證據的司法鑑定特點是什麼?

隨着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給人類帶來的變化也是顯而易見的,在司法實踐方面,科技就像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高科技犯罪的手段和方法層出不窮,給案件的偵破和審判增加了難度,另一方面,科技手段在案件調查和審理上也發揮了很大作用,其中電子證據的運用就是其中之一,那麼,電子證據的司法鑑定有哪些特點呢?

一、電子證據司法鑑定的含義

電子證據司法鑑定是指鑑定人運用計算機技術、物理學以及電子技術的原理和技術手段,對訴訟涉及到的電子數據進行恢復、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以取得最具證明力的電子數據證據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二、電子證據司法鑑定的特點

1、需要檢驗鑑定的客體發展變化快,電子證據是以存儲介質記錄的內容來為案件提供相關的證據,但從物理性質上講,隨着科技的發展,涉及的存儲介質也越來越多,這樣,為圍繞該類證據的提取,檢驗鑑定也在不斷提出新的要求。

2、電子證據所涉及的物證與傳統物證相比,具有形式多樣、介質依賴、易破壞、時限性強的特點,鑑於電子證據的特點,電子證據檢驗鑑定不僅僅要重視結果的準確性和正確性,更加重要的因素是檢驗鑑定的程序必須符合相關的程序。

3、電子證據的檢驗鑑定必須由具有鑑定資格的專門技術人員進行,電子證據檢驗鑑定是司法鑑定的技術種類中一種,因此,圍繞司法鑑定開展的全部活動應該遵循國家關於司法鑑定的相關規定。

4、電子證據的檢驗鑑定必須使用具有科學依據的專門儀器和技術手段進行。根據電子證據的特點,檢驗鑑定工作離不開專門的技術設備,而且,這樣的設備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和資證,否則,所開展的檢驗鑑定工作也是沒有根據的。

綜上所述,電子證據的司法鑑定的具體技術和方法,與傳統的眼睛觀看、化學分析等司法鑑定形式各異,電子證據的提取存儲介質變化,所涉及物證的多樣性、特殊性,操作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以及專門的設備儀器和技術手段,都有別於傳統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