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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傷情鑑定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打架傷情鑑定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現實生活中,大家鬥毆的現象是很常見的,在打架致傷後,公安機關若想確認是非,最司法傷情鑑定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或者一方當事人想得到補償,也可以通過傷情鑑定的方法來確定補償額。向做傷情鑑定的朋友,你們知道打架傷情鑑定時間是如何規定的嗎?

一、打架輕微傷鑑定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輕傷應當24小時內公安局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沒有規定超過多長時間就不能做鑑定。

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二、打架重傷鑑定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鑑定可分為刑事傷情鑑定和民事司法鑑定;

刑事傷情鑑定,此鑑定結果是為了給犯罪分子定罪量刑。

傷養好後即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情鑑定,傷情鑑定以兩次為限,實際上可以鑑定三次。

第一次是公安機關帶你到公安局法醫那裏免費鑑定,如無異議,這次就認定了。

第二次,是向有鑑定資格的市級司法鑑定中心申請,鑑定是收費的,錢由公安機關出。如無異議就終結了。

第三次是向省級司法鑑定機構申請,費用是公安機關出,這是最終鑑定了。

在一般情況下,對做司法鑑定的時間是沒有強制性規定的,但從理論上來説,在受傷二十四小時之內做司法鑑定能更準確的鑑定傷情,公安機關也能今早斷案,想得到補償的嗯也可以較快得到補償費。

標籤:時間 打架 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