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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請假申請書怎麼寫

一、取保候審請假申請書怎麼寫

取保候審請假申請書怎麼寫

請假條尊敬的某某派出所:

我是某某,因某某,需要請假一天,時間從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期間會與組織保持聯繫,望批准!

此致

敬禮

請假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按規定,在取保期間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居住的縣市。但確有必要離開,需要與向當地派出所辦理審批手續。

被取保候審需注意的事項有: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這是對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活動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必須經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負責執行的機關在批准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得到決定取保候審機關的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候審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順利進行,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做到隨傳隨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實施干擾證人作證的行為,諸如對有關證人進行威脅、毆打、報復或者引誘證人作偽證。

(4)不得偽造、毀滅證據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審人不得利用未被羈押的便利條件與其他同案人訂立攻守同盟,統一口徑,隱藏、銷燬、偽造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二、取保候審手機被扣什麼時候可以拿回

1、關鍵看手機是不是作案工具,如果是作案工具就不可能退回,應當隨案移交。

2、如果與案件無關,案件結束可以退回,取保候審不是案件的結束,所以不能退回。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八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手機被扣一般要到取保候審結束之後才能進行取回。根據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屬於作案工具的需要全部進行移交,如果與相關案件無關的物品,在結案之後才能夠返還給犯罪嫌疑人。一般只有在判斷犯罪嫌疑人不具備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條件、或者身體有相關疾病的情況下,可以辦理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