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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為什麼要扣押手機?

一、取保候審為什麼要扣押手機?

取保候審為什麼要扣押手機?

被取保候審人的手機有可能是作案工具,或者是手機裏有涉及到案件的線索,公安機關要採集信息。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之後會有案底嗎?

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結案,沒有受到刑事處罰的,就不算是犯罪記錄,不會留案底。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多少?

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指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一千元起繳的,每次增加一千元,案情越複雜繳納的保證金就越高。取保候審之後沒有判處有期徒刑的就不會留下案底,取保候審扣押手機是為了防止與外界接觸。

標籤:扣押 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