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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取保候審手機被扣什麼時候可以拿?

一、人民法院取保候審手機被扣什麼時候可以拿?

人民法院取保候審手機被扣什麼時候可以拿?

具體時間看情況。適用取保候審條件時,如果手機中有關於案件情況的,手機應當屬於涉案證據,在取保候審期間是不會給予退還的,等到案件審結後,手機會退還給本人或者其家屬。如果手機與案件無關,手機內也沒有案件的相關情況,是可以給予退還的。

取保候審適用的對象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四)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二、取保候審之後多久結案?

取保候審一般要經五到六個月左右的時間結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有最長時間的限制,即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取保候審之後一般五六個月就結案了,而刑事案件到檢察院就需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如果案件情況過於複雜的,可以向高一級的人民法院申請延長兩個月的審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