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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取保籤認罪認罰有什麼後果?

一、檢察院取保籤認罪認罰有什麼後果?

檢察院取保籤認罪認罰有什麼後果?

檢察院取保籤認罪認罰,就需要承擔所犯罪行的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但是取保讓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不等於就一定會被判刑了,不過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法院會按速裁程序進行。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二、“認罪”就要完全如實供述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承認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僅對個別事實情節提出異議,或者雖然對行為性質提出辯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機關認定意見的,不影響“認罪”的認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數罪,僅如實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事實的,全案不作“認罪”的認定,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對如實供述的部分,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人民法院可以從寬處罰。

三、“認罰”可結合賠禮道歉等因素考量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願意接受處罰。“認罰”,在偵查階段表現為表示願意接受處罰;在審查起訴階段表現為接受人民檢察院擬作出的起訴或不起訴決定,認可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審判階段表現為當庭確認自願簽署具結書,願意接受刑罰處罰。

“認罰”考察的重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悔罪表現,應當結合退贓退賠、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因素來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雖然表示“認罰”,卻暗中串供、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隱匿、轉移財產,有賠償能力而不賠償損失,則不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程序選擇權,不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的,不影響“認罰”的認定。

綜上所述,檢察院取保籤認罪認罰表示當事人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並且願意承擔相應刑事處罰責任,能夠取保説明案件並不嚴重,由於認罪態度良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並且在法院最後審判時會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