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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取保候審流程怎麼走

非法搜查罪取保候審流程需要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以及辯護人通過書面申請來啟動。申請書的遞交機關可以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以上機關在7天內審查完畢,會向本人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簽名後就可以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將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出來。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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