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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勞動罪取保候審流程怎麼走

司法機關不會主動啟動強迫勞動罪的取保候審流程,需要通過犯罪嫌疑人本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辯護人的書面申請啟動取保候審程序。司法機關受到取保候審申請後,會在規定期間內審查完畢,認為可以取保候審的,會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繳納費用或提出保證人就可以了。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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