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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違反規定義務的後果是什麼?

取保候審有兩種方法辦理,一是提供保證人,二是交納保證金,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要遵守相應的保證義務,那麼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違反規定義務的後果是什麼?會怎麼處理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違反規定義務的後果是什麼?

網友提問: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違反義務有什麼後果?取保候審屆滿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

一.取保候審屆滿的處理

取保候審的期限屆滿,並不能被認為是作無罪處理,如果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應該撤銷案件,案件移送到檢察院的,由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二.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違反義務的後果

保證人應當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保證義務,不履行保證義務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首先,如果被保 證人有未經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司法機關傳訊時不及時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等行為,保證人沒有及時 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執行的公安機關作出決定,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當指出的是,對保證人的罰款,只能由取保候審的 執行機關作出決定。

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認定保證人違反了保證義務,對保證人予以罰款。至於罰 款的數額如何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應當根據被保證人違法情況的嚴重程度、保證人的責任大小及其經濟狀況來具體確定。其次,如果被保證人有前面所 説的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是互相串通,比如互相串通干擾證人作證,幫助被保證人逃跑的,等等,對於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規定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