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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可以取保侯審的嗎

累犯嚴格是不可以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條件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得較為明確,有以下幾點: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因有累犯嫌疑的人採取取保候審很難保證“不致危害社會”,所以對有累犯嫌疑的人不應該適用取保候審。
當然這也要看具體是什麼罪行,犯罪的嚴重程度,採取取保候審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等因素。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累犯是可以取保侯審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