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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偵查期取保候審很難嗎

不難,滿足條件即可。只要犯罪嫌疑人所兒罪的情節較輕,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並經申請,在偵查階段是可以辦理的。決定機關收到執行機關的書面通知後,應當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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