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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打架取保找關係是否能判緩刑

累犯打架取保找關係是否能判緩刑
律師解析:行為人為累犯,因打架行為被逮捕後,僅滿足緩刑條件才可能判處緩刑,具體的適用規定為: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節較輕;
有悔罪表現;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