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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黃刑事拘留能保釋嗎?

一、如果涉黃刑事拘留能保釋嗎?

如果涉黃刑事拘留能保釋嗎?

一般是可以保釋的,除非涉及其他情況。在我國大陸法律中沒有保釋的説法,我們稱之為“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申請或職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辦理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一種擔保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若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在變更其他強制措施或取消強制措施後,收取保證金的司法機關應當依法退還的保證金。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是罪犯的一種權益保障的制度,出於人權保護規定的,但是需要一定的條件,比如犯罪嫌疑人已經懷孕,或者是在監獄期間生病,導致不能夠自理生活的,此時可以進行取保候審。否則一般的情況下是不適用該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