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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諒解書能取保候審

如果行為人沒有諒解書,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根據形式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針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既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申請:
1、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會判處管制、或者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經有關部門考察採取取保候審後不會導致社會危險性的事件發生;
3、犯罪嫌疑人身患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小孩的婦女,可以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導致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已到,但案件尚沒有辦結,可以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沒有諒解書能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