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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毆致人輕傷二級沒有諒解書能取保候審嗎?

鬥毆致人輕傷二級沒有諒解書能取保候審嗎?

鬥毆致人輕傷二級沒有諒解書能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不一定需要對方的諒解書,只要符合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8、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但是在實際輕傷案件中,原告具有非常大的選擇權,因為,這屬於輕微刑事案件性質,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所以,只要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再提出取保候審,公、檢、法三機關一般情況下都會同意,除非該嫌疑人有前科,或者經常違法,如果採取取保候審,便會影響刑事訴訟,或者打擊被害人的情況下,是不會取保候審的。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對被害人進行賠償達成諒解協議後,更容易辦理。

最高院量刑指導意見對於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罪行輕重、諒解的原因以及認罪悔罪的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由此可以看出,如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取得諒解只是從輕處理的一個方面,如果沒有諒解的,但已經賠償或認罪誨罪態度好的,也可以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參與打架鬥毆致人輕傷二級,已經構成故意傷害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後打人者應該積極向傷者賠償,爭取在開庭審理前取得受害者諒解書,否則很難申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甚至法院可以會結合案情事實和情節做出從重處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