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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保候審以及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

懂得如何取保候審有利於取保候審人員各項相關利益,在不同情況下如何取保候審有不同的規定,如何取保候審還涉及到取保候審的期限問題,弄明白了取保候審的期限有利於更好地瞭解如何取保候審。下面就由本站對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如何取保候審以及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

一、如何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第二十條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關於如何取保候審以及取保候審的期限這兩個問題,在本文中的闡述如上就完了。在聽候審判的過程中,希望相關當事人可以根據正當的法律手續獲得取保候審,遵守法律程序,做一個合格的合法的好公民。如果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諮詢我們的團隊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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