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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適用於哪些人?

一、如何辦理取保候審

如何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適用於哪些人?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審適用於哪些人

(一)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三)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四)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五)對已經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是證據不足的。

(六)對於已經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辦結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包括一審和二審),採取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七)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認為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審判的,可以對其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八)公安機關對於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或者移交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標籤:辦理 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