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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檢察院取保程序走完要幾天?

一、檢察院取保程序走完要幾天?

申請檢察院取保程序走完要幾天?

可以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主要有保證金的保證和保證人的保證兩種方式,向檢察院提供保證金或者保證人後,檢察院會做出是否准許取保候審的決定。檢察院取保候審流程要在三天之內做出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的流程包括哪些環節?

申請取保候審流程: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綜上所述,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人的代理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從檢察院受理材料到做出決定不超過三天,如果不批准,檢察院會向代理人説明情況和原因。如批准,則會通知繳納保證金,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