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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公安取保程序走完要幾天

一、根據規定公安取保程序走完要幾天?

根據規定公安取保程序走完要幾天

公安取保程序走完一般要3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三、取保候審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一百零八條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並及時通知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決定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在偵辦刑事案件的過程中,公安機關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自行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執行取保候審之前會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的,從宣讀取保候審決定要執行取保候審的時間不會超過24個小時。

標籤:完要 公安 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