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能批捕嗎?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能批捕嗎?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沒有確鑿證據是不能被批捕的。如果人民檢察院在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發現證據不足,對於案件無法做出最終準確的判決結果的,可以將案件退回至下一級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進行進一步的證據收集以及審理,如果還是證據不足的不能進行批捕需要及時釋放。
二、批捕的概念是什麼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 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併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准。人民檢察院審査後,認為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當批准逮捕。
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准逮捕是一個刑事訴訟程序,批准逮捕是檢察機關的權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執行。
三、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第八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中被拘留的時間最長只能是三十七天,但是如果在這三十七天內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於案件的審理沒有實質性的進展,並且補充調查也沒有結果的時候,是不能強制性繼續拘留或者決定批捕的,但是這釋放的期間內還是需要配合案件的審理和調查。
-
有證據才能刑事拘留
律師解析:公安機關要採取拘留,必須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證據,但以下情形除外:1、行為人預備犯罪、正在犯罪或犯罪後立刻被發現的;2、被害人或他人指認其犯罪;3、有自殺、逃跑行為的;4、滅失或偽造證據及可能串供的;5、身份不明;6、行為人有流竄、多次、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
故意打人輕微傷法律是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打人輕微傷在法律上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一般處罰如下:1、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3、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
-
刑事拘留是一般違法還是犯罪?
律師解析:刑事犯罪。被形事拘留的情況下涉嫌的是刑事犯罪而不是一般違法行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
-
偵查階段證據不足怎麼辦
律師解析:偵查階段證據不足的辦法,主要包括兩點:1、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證據不足,不應對相關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2、如果該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的,應當馬上釋放,同時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來批准逮捕的檢察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