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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上門抓人是否是刑事拘留?

公安上門抓人是否是刑事拘留?
律師解析:警察上門抓人是否嚴重,需要看警察是以什麼理由抓人的。
警察抓人的理由一般有三種,分為傳喚、刑拘、逮捕。如果是傳喚,就是警察帶回去協助調查;如果是刑拘,就説明當事人已經被鎖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是逮捕,事情就比較嚴重了,就説明警察已經掌握了相關證據,要抓回去審訊,接受起訴。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