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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涉黃被拘留關多久?

一、犯罪嫌疑人涉黃被拘留關多久?

犯罪嫌疑人涉黃被拘留關多久?

犯罪嫌疑人涉黃被拘留期限的規定是: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涉黃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會對當事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行政拘留期最長是多少天

修改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將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高期限由30日減少為20日。

未成年人70歲以上老人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

修改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取消關於未成年人、七十週歲以上的老人、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婦女可以罰款折抵拘留的規定,明確他們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

治安案件訊問時間最長不超過12小時

修改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將治安案件的訊問查證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縮短為最長不超過12小時。

公安機關及民警辦案應遵守行為規範

修改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專門增加了執法監督一章,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遵守的基本行為規範作出具體規定。

三、行政拘留的執行應注意什麼

1、需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

這是執行人員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條件,如果被拘留人沒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就不能進行拘留,這是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在實際執 行中,有的執行人員變拘留為一種執行手段,在不對當事人財產詳細調查或採取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的情況下,以執帶拘,把拘留作為考驗被執行人履行能力或 向申請人作一交待的方法,違反法律程序,是嚴重錯誤的。

2、需經院長批准

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項強制措施,屬於執行工作 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過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報本院院長批准。實踐中,對某人是否適用拘留往往由承辦人個人決定,法律規定的程序如同虛設。同時執行人員 “先斬後奏”的情形也屢屢出現,人已經拘留,但院長還沒有簽字批准。當然,執行人員在執行過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撓執行等情況的,可以立即採取拘留手續, 但過後必須立即報院長補辦批准手續。

3、異地拘留應當符合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對不在本轄區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請該院協助執行。這是對異地拘留的限制性規定。實踐中,有的法院可能出於避免地方保護主義的考慮,往往自己徑行到異 地進行拘留,如果稍有不慎,會激化矛盾,遭到圍攻,執行人員身體、裝備將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異地拘留前,要充分考慮可能會發生的情況,積極爭取當地法院 配合和協助。

涉黃是一種嚴重危害社會良好治安的行為,一旦被確定為涉黃行為的,將會視犯罪情節以及帶來的不良影響給予不同的懲罰,一般是拘留15日加上一定金額的罰款,在這期間要接受口頭的教育和學習,預防再次犯罪。我國也在不斷加強掃黃打非的行動,也鼓勵公民積極舉報身邊的涉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