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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對於批捕怎麼判緩刑?

一般對於批捕怎麼判緩刑?

一、一般對於批捕怎麼判緩刑?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決時仍具有宣告緩刑的可能性。我國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緩刑的條件,都可以宣告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緩刑不適用情況

1、侵犯知識產權犯罪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的新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適用緩刑情形予以規範,以列舉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四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知識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2、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三、緩刑的其他規定

我國刑法除規定了一般緩刑制度外,還規定了特殊緩刑制度,即戰時緩刑制度。我國刑法典449條規定的戰時緩刑制度,是對我國刑法中一般緩刑制度的重要補充,它與一般緩刑制度共同構成了我國刑法中緩刑制度的整體。根據該條規定“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戰時緩刑與一般緩刑的適用條件、適用方法和法律後果均有所不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緩刑也是屬於刑法的一種,但緩刑一般是在監外執行,因此,想要得到緩刑,就必須要知曉自己是否符合條件,而且在辦理的時候是否有相關的證據材料,這樣才能合法的進行申請,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

標籤:緩刑 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