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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捕後還能撤訴嗎?

檢察院批捕後還能撤訴嗎?

一、檢察院批捕後還能撤訴嗎?

批捕後當事人不能撤訴。刑事公訴案件立案後就不能撤案了,但如果是發現不存在犯罪事實、發現犯罪事實並非被告人所為、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才能允許撤訴,撤訴的權利歸屬於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二、詐騙批捕後能取保候審

詐騙批捕後,只要犯罪分子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撤銷案件的條件

需要撤銷案件的,辦案部門應當製作撤銷案件報告,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撤銷案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原來立案的根據和來源;

(二)案件偵查的結果;

(三)撤銷案件的理由和根據。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時,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批捕之後就不能撤訴了,詐騙批捕後,只要犯罪分子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撤銷案件的,辦案部門應當製作撤銷案件報告,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撤銷案件報告包括撤銷案件的理由和根據,案件偵查的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