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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人被拘留15天多久可以上述?

一、打架人被拘留15天多久可以上述

打架人被拘留15天多久可以上述?

如果是因違法行為在拘留所執行,期限不超過十五天,到期後予以釋放併發給本人釋放證,拘留的話不存在上訴問題。如果是行政拘留並沒有上訴的法律規定,但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 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打人要拘留幾天

要構成輕傷以上才能定故意傷害罪,受刑法追究,才可能判刑.打人至輕微傷只夠得上治安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所以可以拘留的.如果上法院的話,因為還夠不上犯罪,所以只能進行民事訴訟,要求打人者賠償醫藥費,賠禮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失. 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

行為方式一般採用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

所以,不以傷害為故意的行為,如拍打他人臉部的可稱為侮辱行為而非法律上的毆打行為;

不利用肢體或工具的行為,比如投毒、放火等,亦非毆打行為;

不即時發生作用力的行為,如手推他人墜崖的,不稱為毆打行為;

不直接作用於受害人身體的,如言語威脅或搗毀車輛以恐嚇車內受害人的行為,不稱為毆打行為。

百科_毆打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

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查的人依法暫時扣押;行政拘留指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合併處罰最長不超過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

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拘留

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合併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若審理後被無罪釋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 37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

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司法拘留

一種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對妨害訴訟活動(如:作偽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

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於強制措施,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或《行政訴訟法》

最高期限為十五日,由法院將被拘留人交公安機關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請複議,拘留期內,由法院決定提前解釋或期滿釋放。

我國是二審終審的審判制度,所以很多案件都可以上訴。拘留分為兩種,一種是行政拘留,還有是刑事拘留,並不是拘留都可以上訴的,行政的拘留就不可以上訴,但是刑事的拘留可以上訴,打人的行為,如果只是輕微傷是不可以構成刑事犯罪的所以不存在上訴問題。

標籤:打架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