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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協從犯怎麼處罰

詐騙罪協從犯怎麼處罰

在詐騙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處罰也是不一樣的。主犯的處罰最重,從犯的處罰相對主犯而言較輕,那麼你知道脅從犯應該如何處罰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為你介紹詐騙罪脅從犯怎麼處罰,詳情請閲讀下文。

一、詐騙罪脅從犯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按照《刑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脅從犯是怎樣的

脅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脅從犯是我國刑法的獨特體例。它有兩個特徵:

1、行為人雖然明知自己實施的行為是共同犯罪行為,但從其內心而言,行為人本不願意或不完全願意參與共同犯罪,只是由於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脅才參加了共同犯罪。

2、行為人雖然參與了共同犯罪的實施,但是其犯罪行為顯得比較消極,缺乏積極主動精神。

三、脅從犯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觀要件

構成脅從犯的客觀要件與構成從犯的客觀要件相同,即必須有幫助主犯實施犯罪的行為。

2、主觀要件

構成脅從犯的主觀要件不同於構成從犯的主觀要件。從犯與主犯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脅從犯對主犯的犯罪行為可能沒有認識,是被誘騙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行為的;也可能有所認識,但是在暴力脅迫之下參加實施的。

3、主觀方面

行為人明知自己實施的是犯罪行為,在可以選擇實施或不實施的情況下,因某種原因而選擇了實施犯罪行為。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行為人選擇實施犯罪行為是出於不得已,即不情願地實施犯罪,而並非主動參加犯罪,這是脅從犯與其他共同犯罪人的最大區別。由於這一主觀特點,在多數情況下,脅從犯的主觀方面通常表現為間接故意。

4、客觀方面

脅從犯的構成包含三層內容:

(1)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為;

(2)行為人蔘加共同犯罪、實施犯罪行為是受他人脅迫的。所謂脅迫,是指以剝奪生命、損害健康、揭發隱私、劣跡、毀損財物等對行為人進行精神上的強制;

(3)由於脅從犯參與實施了共同犯罪,其行為也不可避免地成為共同犯罪行為這個有機整體的一部分,從而與犯罪結果之間存在着因果關係。

由上可知,詐騙罪中,如果是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如果你現在處於相關的法律糾紛中,建議你通過本站網站委託你當地的刑事方面的專業律師,他們將竭誠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