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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從輕處罰該怎麼爭取

詐騙罪從輕處罰該怎麼爭取


我們發現有的刑辯律師在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時候,選擇的辯護方向為從輕處罰,可能此時被告人真的有犯罪行為,而要是可以爭取到從輕處罰其實也是不錯的了。而對於不同的犯罪爭取從輕處罰的情形不一樣,那其中詐騙罪從輕處罰該怎麼爭取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詐騙罪從輕處罰該怎麼爭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 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如何認定詐騙罪

(一)罪與非罪

借款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二)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刑法其餘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對象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

三、詐騙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實踐中我們要仔細區分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其中減輕處罰的力度要大一些,一般是下一個量刑幅度內確定法定刑。而詐騙罪從輕處罰爭取緩刑的話,可以從上文五種情形入手,這些都是在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刑法》中對此並沒有相關的規定。

標籤:處罰 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