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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的數額如何認定的

銷售假藥罪的數額如何認定的

銷售假藥罪的數額如何認定的

銷售假藥罪是沒有數額認定的,這個認定主要是根據它的性質進行認定。

生產和銷售假藥的,如果對身體沒有造成損害,那麼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教育。並應該繳納罰金。如果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造成了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那麼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繳納罰金。銷售假藥,導致吃藥人死亡,或者致殘情況,應該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繳納罰金並且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仁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

銷售假藥在我國違法的,這種行為是會被判處一定的刑罰的。所以説不要隨意的生產以及銷售假藥,而大家在購買藥品的時候,也應該去正規的藥店,走正規的渠道來購買藥品。千萬不要貪圖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