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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與逃匯罪的區別?

走私罪與逃匯罪的區別?
律師解析:走私罪與逃匯罪的區別:
1、逃匯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而走私罪的客體則是對外貿易管制;
2、逃匯罪的對象僅限於外匯;走私罪的對象包括外匯在內的一切禁止或限制進出境的貨物與物品;
3、逃匯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而走私罪的主體則為一般主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