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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匯罪與私自買賣有什麼區別

一、逃匯罪與私自買賣有什麼區別

逃匯罪與私自買賣有什麼區別

1、逃匯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情節嚴重的行為。

2、私自買賣其實也可以看做是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犯罪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逃匯的行為類型有哪些?

1、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國家規定將外匯賣給指定銀行的。

3、違反國家規定匯出外匯或者攜帶出境的,如以投資的名義將外匯轉移至國外的。

4、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擅自將外幣存款憑證、外幣有價證券攜帶或者郵寄出境的。

5、其他逃匯的行為。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對於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及時調回境內按市場匯率全部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開立外匯帳户保留外匯。所謂經常項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後收轉口貨物及其他交易行為收入的外匯;境外貸款項目收入的外匯;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税商品收入的外匯;交通運輸、郵電、旅遊、廣告、諮詢、展覽、寄售、維修、保險等業務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服務收入的外匯;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規費、罰沒款等;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的外匯;向境外出售房地產及其他資產收入的外匯;境外投資企業的外匯利潤;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保證金等。違反上述規定,將應調回國內的外匯不調回國內,而存放境外就展這種行為的逃匯。

所以通過對逃匯罪與私自買賣的區別對比之後就能非常清楚兩種之間的區別,在實際生活中如果是要做買賣的話,一定要經過相關的合法手續來辦理,否則的話私自買賣有可能涉及到的就是非法經營罪,而對外匯的處理也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

標籤:買賣 逃匯 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