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國家賠償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獲得國家賠償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二、國家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國家賠償標準按照每日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應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生活費等。
3、造成公民死亡,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度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
4、導致公民精神損害的,應該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嚴重的應該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5、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該返還財產並給付相應的賠償。
三、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是多久?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申請國家賠償款並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該先向侵權機關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只要侵權行為屬實,一般侵權機關就會直接給當事人打賠償款的,是賠償義務機關拒絕或者對國家賠償請求沒有進行答覆的情況下,才要向人民法院起訴。
-
國家賠償如何追責個人責任
一、國家賠償如何追責個人責任但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於執行職務過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或者實施了特定行為如貪污受賄,徇私,枉法裁判行為的,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或者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同時,對有故意或者重...
-
關於國家賠償執行是如何進行辦理的
國家賠償是我國法治社會發展的主要進步的表現之一,對我國的相關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發展起到了尤為重要的作用。我國的相關國家賠償需要當事人進行相應的申請,由相關部門進行審理後,決定這類賠償的發放的工作辦理的。一、國家賠償法院如何受理流程:(一)受理1、賠...
-
拘留後不逮捕國家賠償可以得到嗎?
一、拘留後不逮捕國家賠償可以得到嗎?拘留後不逮捕國家賠償可以得到,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
-
浙江省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全文包括哪些內容?
一、浙江省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全文包括哪些內容?浙江省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全文包括的內容主要有賠償費用的義務支付人、應該支付國家賠償的情形等,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不予受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