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天津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離婚2.46W

天津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對於天津的大部分家庭來説基本上都是沒有經歷過太嚴重的糾紛而需要去法院解決的,但是如果是夫妻的離婚事宜卻又大多數都是在法庭的判決下進行的,尤其是那些沒有訴訟過的夫妻想要離婚的就需要知道相關的程序。那麼,天津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一、天津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1、準備好民事起訴狀,有委託律師的,可有律師代寫,沒有委託律師的,需要自己書寫並在末尾出手寫簽名,主要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訴訟請求(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3、立案庭審查後,繳納訴訟費、單純離婚不涉及財產問題的,50元一件,如果涉及財產問題,需要根據訴訟費收費標準繳納。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法院傳票,通知開庭的時間。

4、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也會給對方提供傳票以及舉證通知書等的法律文書。

5、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6、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但仍想離婚的可在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綜上所述,夫妻雖然可能不太清楚具體的訴訟實體內容的法律規定卻應該瞭解一些關於程序性的規定才能保障自己的訴訟不會因為流程的瑕疵而導致最後的敗訴,或者小編建議大家直接委託本網站的律師代理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