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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毒品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毒品犯罪顧名思義就是相關毒品犯罪的總稱,在我國,毒品犯罪是嚴厲打擊的犯罪之一,最高的時候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並且,在《刑法》中具體規定了多種毒品犯罪罪名。那麼你知道法律上關於毒品犯罪的概念是怎麼規定的嗎?毒品犯罪的處罰又是怎樣的?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了解。

一、毒品犯罪的概念是什麼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均為犯罪行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走私製毒物品罪、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二、毒品犯罪的處罰是怎樣的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3、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6、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在處理毒品犯罪的時候,必須依據法律並結合具體案情,這樣才能比較準確的對行為人定罪處罰。如果你還有這方面的問題需要詳細瞭解的,建議諮詢本站網站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他們降温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解答。

標籤:毒品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