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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會判刑嗎,販賣毒品應該如何處罰

吸毒會判刑嗎 販賣毒品應該如何處罰

雖然我國毒品的打擊力度是很大的,但並不代表只要沾染上了毒品的就一律被認定為犯罪,其中吸食毒品屬於很常見的行為,而一般也要會對行為人作出處罰,於是有的人就問了,通常吸毒會判刑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吸毒會判刑嗎

吸毒者在購買、運輸、存儲毒品過程中被抓獲的,如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為的,一般不應定罪處罰,但查獲的毒品數量大的,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數量未超過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標準的,不定罪處罰。對於以販養吸的被告人,被查獲的毒品數量應認定為其犯罪的數量,但量刑時應考慮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節。

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代買僅用於吸食的毒品,毒品數量超過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數量最低標準,構成犯罪的,託購者、代購者均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般情況下,吸食毒品者僅僅會受到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違反政府禁令,吸食鴉片、注射嗎啡等毒品的。但是構成其他犯罪的,需要參照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二、販賣毒品應該如何處罰

《刑法》第347條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單純的吸毒行為其實在我國僅僅屬於一般的違法行為,並不會認定構成犯罪,也就談不上判刑的問題,畢竟只有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後,才能確定其是否有罪,有沒有必要對其判刑處罰。因此上文中提到的吸毒會判刑,就是不準確的。但如果吸毒的同時持有的多數量比較大的話,則可能會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