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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判刑幾年,和販毒處罰有什麼不同?

吸毒判刑幾年,和販毒處罰有什麼不同?

毒品是萬惡之首,吸毒不僅摧殘自身,貽害家庭和社會,還會誘發犯罪。那麼吸毒到底會不會判刑呢?吸毒和販毒的處罰有什麼不同呢?本站小編結合相關法律知識,在本文中為您作解答。

一、吸毒判刑幾年

一旦吸毒被抓後,相關部門會對吸毒人員進行行政拘留,吸毒是不會判刑的,但是會受到行政處罰

二、吸毒的處罰: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由上述法律法規可知,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於屢教不改的,可以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教養。

三、販毒的處罰: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四、吸毒處罰和販毒處罰有什麼不同

吸毒:處罰適用法律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它的性質屬於行政處罰(不會被判刑),處罰結果是罰款、拘留、強制戒毒中的一種或幾種處罰方式。

販毒:處罰適用法律為《刑法》,它的性質屬於刑事處罰,處罰結果是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由此可見,如是僅僅是吸毒,沒有其他違法行為的,不是犯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只會處以行政處罰。如果存在非法持有毒品、販賣毒品等行為,這類行為較為嚴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以上內容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應儘快諮詢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他們會給您提供更專業的建議和辯護,在他們的幫助下,相信您的問題一定會得到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