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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綁架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

犯綁架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

暴力犯罪我國當前刑事犯罪活動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現象。由於國際恐怖活動的影響,海外黑社會組織向祖國大陸的不斷滲透。國內暴力犯罪活動也日趨嚴重。運用法律手段遏制、預防暴力犯罪,特別是嚴重暴力犯罪,是當前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環節。在中國,暴力犯罪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壞社會治安的行為,是中國刑法和司法機關打擊的重點。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複核核准程序

1、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的,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2、依授權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特別關注:

(1)高級人民法院複核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庭審查時應當提審被告人。

(2)高級人民法院對於報請核准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①同意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應當裁定予以核准;②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裁定發回重新審判;③認為原判量刑過重的,應當依法改判。對於重新審判的判決,可以上訴、抗訴。

(3)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裁定。不得以提高審級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3、高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後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4、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上訴或者檢察院抗訴的,由高級人民法院進行第二審審理。高級人民法院經第二審審理後,按照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1)同意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此裁定立即生效,無需再經過核准程序。

(2)認為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應當區別對待。其中,如果屬於檢察院提出抗訴而由高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審判,並依法改判死刑的案件,無論該類案件是否屬於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範圍,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只有被告人上訴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必須遵從“上訴不加刑“的原則。

六、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以及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的複核核准程序

(一)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案件的複核核准程序

1、被告人不提出上訴、檢察院不提出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後三日內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複核。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應當逐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特別關注:上一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應當裁定發回重新審判或者改變管轄,按照第一審程序重新審理。原判是由基層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級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審程序重新審理。

2、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應當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上訴或者抗訴無理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並按照上述程序逐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訴或者抗訴有理的,應當依法改判。改判後仍判決在法定刑以下處以刑罰的,按照上述程序逐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應當報送報請核准案件的結案報告、判決書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訴訟卷宗和證據。

4、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書;不予核准的,應當撤銷原判決、裁定,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二)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的複核核准程序

1、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後,應即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複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假釋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釋的,應當裁定撤銷中級人民法院的假釋裁定;

2、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應當報送報請核准假釋案件的報告、罪犯具有特殊情況的報告、假釋裁定書各十五份,以及全案卷宗。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書;不予核准的,應當作出撤銷原裁定,不準假釋的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