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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綁架罪會被判處死刑嗎

一、刑法中綁架罪會被判處死刑嗎?

刑法中綁架罪會被判處死刑嗎

綁架罪是有可能判處死刑的,根據《刑法》規定,綁架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在綁架罪的量刑中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綁架罪主體為已滿16週歲的人。14-16週歲的人,單純地實施綁架行為的,不構成犯罪;綁架過程中殺害被綁架人的,定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二、刑事案件審理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在刑事案件當中,其實最能體會到人性的醜惡,所以我國大多數的普通民眾包括司法各界還是支持死刑的,但是我國的法律制度當中只對部分性質極其惡劣的刑事犯罪案件保留了死刑。不過,破獲綁架案件最需要家屬的配合,家屬不能一味的任憑犯罪嫌疑人的擺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