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滿到期要如何解除
緩刑期滿後如何處理:
如果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也沒有違反緩刑人員必須遵守的規定的行為,就説明這種目的已達到,那麼,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沒有必要再執行了。如果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説明他沒有真誠悔改,適用緩刑達不到改造的目的,那麼,不論其犯的新罪是何種,是重罪還是輕罪,都應撤銷緩刑,在對其前罪後罪實行並罰的基礎上,將其關押執行。
考驗期,是指法律規定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社會上對其進行考察的期限。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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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哪些
律師解析: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過失犯罪既遂。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後果,但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是過於自信,導致損害後果的產生。因為產生損害後果是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所以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既遂。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五條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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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窩藏、包庇罪怎麼判?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窩藏、包庇罪的判刑如下: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此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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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和主刑有什麼不同
律師解析:區別在於,主刑針對主觀人身;附加刑針對客觀權利;主觀人身具有主觀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種主刑單獨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觀不確定和多變性,所以可以單獨和聯合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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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如何確定構成私分罰沒財物罪
律師解析:1、本罪的犯罪主主體是單位。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法人單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單位。2、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上述單位明知罰沒財物應依照有關國家規定,上繳國庫,但仍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為。3、客觀上具私分罰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