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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戰時拒絕軍事訂貨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哪些

中國對戰時拒絕軍事訂貨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戰時拒絕軍事訂貨罪是指指科研、生產、銷售單位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的行為。
犯本罪的,具體量刑標準如下:
1、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嚴重後果,一般是指因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致使戰鬥、戰役失利的;嚴重影響部隊重大軍事行動的;造成人員重大傷亡或者重要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軍事設施毀損的等情形。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條
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