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仲裁

合同糾紛怎麼仲裁?

仲裁3.1W
合同糾紛怎麼仲裁?
律師解答:提起仲裁、等待受理、提交材料。律師解析:申請合同糾紛仲裁,首先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寫明相關內容,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如果決定立案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之內會向雙方發出相關的書面通知,同時格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並要求其十五日內提交答辨書和證據。在仲裁開始前會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果即進行仲裁。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二十三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