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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裁決多久有結果

仲裁1.36W

一、申請勞動仲裁裁決多久有結果?

申請勞動仲裁裁決多久有結果

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複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

二、勞動仲裁書送達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達。仲裁庭派員直接送達。

(2)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拒絕接受送達的仲裁裁決書,送達人邀請見證人到場,在送達回執上證明拒收情況,把仲裁文書留置受送達人住處,即視為送達。

(3)委託送達。仲裁委員會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委託受送達人所在地的仲裁機構送達。

(4)郵寄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郵寄送達。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5)公告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的,或用其他方法無法送達的,可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三、對勞動仲裁不服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了勞動糾紛,在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機構手受理後,一般在兩個月內回作出裁決,如果案情比較複雜的,時間就會延後,大概在65天之內就會做出裁定。裁決書從送達到申請人手裏時即生效。

標籤:仲裁 勞動 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