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仲裁

企業訴訟仲裁

仲裁2.15W
企業訴訟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仲裁和訴訟的優缺點

仲裁和訴訟是解決爭議的傳統方式。二者分別通過仲裁機構和審判機構具體實施其職能。二者各自獨立,地位平等,無上下級關係,無高低貴賤之分。二者中,無論以裁決、判決或裁定結案,其生效的法律文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在實施其職能時,彼此相互配合,密不可分,不得厚此薄彼或互相拆台、相互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