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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私了協議書如何書寫?

一、打架鬥毆私了協議書如何書寫?

打架鬥毆私了協議書如何書寫?

甲方:張三,乙方:李四。身份證號,住址等。

茲因雙方於某年某月某日雙方發生糾紛衝突,現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互相道歉(或有錯方向無錯方道歉),並取得一致諒解。

2、某方給予某方經濟損失或人身損害賠償多少元。

3、經濟損失一次結清,不得反悔;人身損害(可以選擇一次結清,或在多少時間內因舊傷復發引起的費用由某方承擔)

4、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5、本協議生效條件

6、本協議份數,雙方各幾份,見證人幾份。

各方簽字

二、打架鬥毆構成犯罪的處罰有哪些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

《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當公民在與他人發生糾紛時,也是會有許多公民會選擇通過暴力的途徑來解決,那麼打架鬥毆不僅會危害到當事人雙方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會給社會治安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所以國家也是命令禁止出現打架鬥毆行為,當出現後司法機關也是會給當事人處以一定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