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筆錄多久消除
筆錄會存檔備查,不會被銷燬。筆錄,是法律行業中的專業術語,就是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詳細身份和話語記錄的文字。
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要裝入案卷或者檔案長期保存,不得自行銷燬,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依法要承擔責任。除非不成案的詢問筆錄,但這類筆錄的銷燬,有嚴格的規定。
做筆錄,並不一定會對自己產生影響。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進行犯罪行為後被傳喚到派出所做筆錄,就毫無影響。被派出所傳喚去做筆錄,如果是證人身份,如果有特殊情況無法及時去做筆錄,可以向公安機關説明情況。
如果是當事人身份,傳喚去做筆錄必須去,否則,公安局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筆錄只是作為案件卷宗檔案的一部分,由被詢問人簽字確認後放入案件檔案,不放入被詢問人個人檔案,不會對被詢問人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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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可以會哪些人
律師解析:1、所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是證人,但是證人必須能夠正確表達其意思。2、並且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作為證人。民法就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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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證人地點的規定是怎樣的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一百五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應當及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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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老賴需要什麼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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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的真實性由誰舉證
民事訴訟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從表面上看提交證據方的確已提交了證據,似乎已經完成了舉證義務,但是作為證據本身的真實性,也屬於“誰主張,誰舉證”的範圍,當事人對自己提交的證據也有義務舉證證實。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