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原告證據不足法院怎麼判?
一、民事訴訟原告證據不足法院怎麼判?
民事訴訟中,法院是沒有義務給原告或被告調取證據的。原告不提供證據有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法院也有調取證據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
(一)依職權調取證據,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認定的;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迴避等程序性事項的。
(二)依申請調查取證的情況:
(1)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而須由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
(3)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
二、證據不足的認定方法有哪些?
1、個別判斷,逐個審查。即要對案件的每一個證據的證據力和證明力加以確定,緊緊抓住判斷每一個證據的標準,也就是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這項標準,加以權衡,不符合標準的應視為證據不足;
2、運用比較、鑑別、分析的方法,進行綜合判斷,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沒有得到排除,即可視為證據不足;
3、實物檢驗的方法,又稱實物驗證法則。按照唯物主義的基本立場和觀點,案件中所有的言詞證據,都要有實物證據驗證,
三、民事立案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民事立案時,人民法院應當提供訴狀樣本,為當事人書寫訴狀提供示範和指引。民事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 證據和證據來源;
(五) 有證人的,載明證人姓名和住所。
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綜合上面所説的,民事訴訟如果證據不足夠那麼法院是很難判原告勝訴的,而且自己的權益也不會受到法院的保護,一般在提起訴訟時,當事人就需要儘快的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據,只有擁有證據能證明自己的觀點,那麼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
刑訊逼供手段包括哪些?
刑訊逼供不管是行為主體還是對象都是比較特殊的,其中要求刑訊逼供的行為主體為司法工作人員,而對象則是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實踐中,刑訊逼供手段存在一定的暴力性,往往會對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造成損害。那一般常見的刑訊逼供手段包括哪些呢?詳細內容請...
-
籤合同錄音合法嗎
律師解析:是合法的證據。沒有侵權。在司法實踐中,欲使錄音、錄像證據成為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有效證據。如果當事人對錄音、錄像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錄像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錄像...
-
我國民事訴訟被告舉證時間多久?
一、我國民事訴訟被告舉證時間多久?1、被告應當在答辯期屆滿前提出書面答辯,闡明其對原告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意見。2、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
-
民事訴訟法舉證期限規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舉證期限屆滿後,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提供反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