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情況是什麼?
一、不得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情況是什麼?
1、非訟案件不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
《民訴法》規定了兩類案件處理程序:一是訴訟程序,也即適用一審、二審、審判監督程序的案件,多數民事案件都屬於訴訟程序案件;
二是非訟程序,也即針對非訟案件規定的特殊程序。非訟程序案件,基本採用書面審理,所作的裁判不具有既判力,在其救濟上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利害關係第三人,都適用特別規定,不適用訴訟案件的審判監督程序,也不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程序。
對此,《民訴法》和《破產法》等法律都有專門的規定。為進一步明確非訟程序不適用訴訟案件的救濟程序,解釋第374條專門對特別程序案件裁判錯誤的救濟作了明確的規定:“適用特別程序作出的判決、裁定撤銷或者改變原判決、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確認調解協議、准許實現擔保物權的裁定,當事人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判決、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案外人有異議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婚姻無效、撤銷或者解除婚姻關係等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涉及身份關係的內容,不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
對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這是基於婚姻關係解除後即允許當事人另行結婚,進行再審將嚴重影響社會關係穩定。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與解除婚姻關係具有相同法律後果,也應當參照適用。
同理,如果允許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也不利於社會關係穩定。其他身份關係的內容,包括收養關係、解除監護關係等,也不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
3、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對代表人訴訟案件的生效裁判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代表人訴訟,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第54條規定,在起訴時當事人人數尚未確定的,由向人民法院登記的當事人推選代表人參加訴訟,未參加登記的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代表人訴訟的判決、裁定。
這就明確了未參加登記的當事人要提起訴訟的,適用代表人訴訟的判決、裁定。這就明確了為參加登記的當事人要受代表人訴訟裁判的約束。但未經登記的當事人只能通過單獨起訴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如果認定人民法院裁定適用代表人訴訟的裁判錯誤的,應當通過上訴或者申請再審予以救濟,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同理,《民訴法》第53條規定當事人雖然由其代表人參加訴訟,但其屬於訴訟的當事人,自也不得對代表人訴訟的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二、公益訴訟人能否適用第3人撤銷之訴?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受害人對公益訴訟案件的生效裁判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是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新增加的制度,目前看主要有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和消費權益公益訴訟兩類案件,相關環境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有規定。
公益訴訟和私益訴訟立法目的和起訴條件均不同,公益訴訟的生效裁判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遭受損失的法人、公民和其他組織不具有約束力,受害人保護自己民事權益的訴訟不受公益訴訟的影響,其自無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必要。
第3人撤銷之訴主要就是因為第三者享有相關的權利,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和裁定書,嚴重的侵害到第3人的合法權益,所以第3人是可以提出撤銷之訴的,但是我們國家法律當中也明確規定的確定婚姻關係等相關的案件不能夠使用第3人撤銷之訴。
-
還了部分錢是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一、還了部分錢是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還了部分錢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訴訟時效中斷的幾種情形包括:1、提起訴訟。2、申請仲裁。3、申請支付令。4、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5、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6、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
-
民事訴訟程序開始的標誌是什麼,其程序又是怎樣的?
私下協商雖然能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生活中的各類糾紛,但並不是所有的糾紛案件都能通過協商來解決,特別是財產分割及賠償問題方面的糾紛。對於那些難以用協商解決的糾紛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交由法院裁決,而進行訴訟前有些常識當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如民事訴訟程序開始的標誌...
-
上海法院民事起訴流程及費用是多少?
一、上海法院民事起訴流程及費用是多少?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回...
-
民事訴訟起訴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起訴時效(1)普通2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則》第135條)(2)1年訴訟時效。身體收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民法通則》第136條)(3)3...